宪法法院最近根据哥伦比亚和秘鲁的判例,作出了一项裁决,规定了住宅楼的违约通知必须满足哪些要求,才能不侵犯基本权利。
圣多明各 ——宪法法院裁定,通过社交网络、音频、视频和照片传播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信息,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名誉权和良好名誉权,因为这些信息超出了公寓业主自身的范畴,并传播到住宅区以外的第三方。
该决定编号为 TC/0684/26,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发布,解决了 TC-05-2026-0032 号案件档案,该案件源于拉罗马纳 Estrella Marina 住宅区的一群业主与邻里委员会之间的冲突。.
宪法法院在审理埃斯特雷拉码头案时得出结论,问题不在于举报违约行为本身,而在于董事会选择的方式和范围。法院指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音频、视频和照片的做法超出了董事会的合法权限范围,其权限仅限于告知其他业主共同债务的状况。.
因此,他命令埃斯特雷拉码头住宅区协会停止这些做法,并不得再次这样做。.
实际上,该标准为该 公寓和住宅 :在公告栏或公共区域张贴实体通知,并告知有确定且非诉讼债务的业主,是可以接受的;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或向共同所有权以外的人传播,则是不允许的。
根据 El Inmobiliario 2025年5月援引的全国公寓管理委员会(CONACO)的数据,国家区47%的公寓在收取维护费方面存在严重拖欠,这种拖欠行为可能导致设施恶化,并中断垃圾收集和安保等服务。.
正是这种财务压力导致一些董事会诉诸公开曝光债务人,而这项裁决与简单的禁止不同之处在于,宪法法院并没有完全禁止所有违约通知。.
法院重申了其在 TC/0198/23 号判决中确立的标准,澄清说,在建筑物设施内张贴维护债务通知并不侵犯债务人的隐私权,前提是该债务是确定的、可强制执行的,并且该债务没有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据该专业协会称,原因是维护费构成了公共开支基金,这关系到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利益。.
比较法
为了支持这一区别,宪法法院援引了比较法,并引用了哥伦比亚宪法法院的判例。哥伦比亚宪法法院在其 T-106/02 号判决中认定,公布债务人名单本身并不构成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因为所公布的只是某个事实,即拖欠管理费。.
该标准由同一法院在 2019 年 C-328 号判决中重申,该判决依据的是 2002 年的一项决定。.
多米尼加法院还向秘鲁宪法法院提起上诉,该法院在其 STC 05903-2014-PA/TC 判决中规定,这些清单的有效性取决于债务是否可强制执行,且债务的存在是否毫无疑问,因为债务不受司法诉讼的影响。.
在同一项裁决中,秘鲁法院确立了三个附加标准,哥伦比亚宪法法院在其 1997 年 T-630 号判决中也采用了这些标准,作为住宅管理人员的实用指南:信息涉及单元的所有居民,它不描述严格意义上的个人或家庭方面,并且它对整个综合体具有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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