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明各——科迪亚诺机构委员会(CIC)要求 财政和经济部 报告其是否遵守 第 16-26 号法律第 15 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该机构必须每三个月向共和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含向该法律所涵盖的国家工程承包商支付的款项。
CIC发言人、工程师米格尔·利贝拉托指出,该法律颁布至今已过去三个半月,但公众仍不清楚第一份季度报告是否已编制完成并送交立法机构。.
“我们认为,由于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计算的起点,因此该期限应理解为从其生效之日起算,因为正是从那一刻起,其条款才具有约束力,”利贝拉托指出。.
来自实体的警告
该机构警告说,第 15 条的规定不能解释为财政部只需在支付第一笔款项后才需报告,因为这种解释将允许行政不作为无限期地中止问责制,并使国民议会明确设立的监督机制失去意义。.
代表州承包商的CIC发言人表示,如果第一季度没有付款,财政部必须正式通报此事,并指出“零付款也是国会和国家有权知道的结果”。.
工程师利贝拉托还强调,执行委员会唯一一次公开会议是在 2026 年 7 月 6 日举行的,距离该法律颁布已超过两个月。尽管委员们同意每两周举行一次例行会议,但目前还没有关于委员会是否再次开会或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果的报道。.
他还质疑,上述法律第 16 条承认的常驻观察员并未被有效召集参加会议。.
他指出,CODIA 和全国沥青生产商协会 (ANPRAS) 的代表在场对于监督该过程、核实季度报告中必须包含的信息以及确保法律的实施透明至关重要。.
“第 15 条不是一项建议,而是一项关于问责的法律授权,因此执行委员会的沉默不等同于报告,拖延也不能成为执行手段,”中共发言人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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