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措施旨在防止敏感交易中的洗钱活动。.
圣多明各——多米尼加共和国税务局 (DGII)宣布更新高价值交易中现金支付的限额,以符合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委员会(CONCLAFIT)发布的 CONCLAFIT-2025-01 号决议。
该机构解释说,这项措施自今年 9 月 1 日起生效,修改了第 155-17 号法律第 64 条规定的限额, 目的是加强业务的可追溯性,并降低与过度使用现金相关的风险。
在所作的调整中,对房地产买卖或转让的现金支付设定了150万多米尼加比索的新限额,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交易流程 ,使其必须遵守更严格的核查控制。
对于与机动车辆、飞机和船舶相关的操作,限额设定为 800,000 多米尼加比索,该数字与 06-2022 号一般条例规定的要求一致,该条例要求向机构出示可靠的付款证明以验证这些程序。
对于被归类为奢侈品或高调物品(如手表、贵重珠宝或艺术品)的物品,现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 700,000 多米尼加比索, 以便加强对本质上构成系统内潜在风险的交易的监管。
同样,DGII报告称,第64条d、e、fyg款中设想的其他行为将受到 400,000多米尼加比索,从而将控制范围扩大到受金融监管的其他类别。
此次更新还将影响房地产转让和解除抵押 的流程,如第 07-2025 号通知所述,该通知要求详细列出房地产交易中已支付的款项和待完成的款项。
该机构提醒,个人、法人实体以及公证人必须 严格遵守这些新限制 ,并核实所需文件,如规范此类业务行为的通用标准 07-2022 所规定。
最后,税务总局重申,这些规定旨在加强透明度,降低与洗钱相关的非法活动风险。如有任何疑问,纳税人可联系联络中心、发送邮件至机构邮箱或访问税务总局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