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明各——路易斯·阿比纳德尔总统于周四晚间颁布了第 18-23 号法令,批准了动产担保电子系统的相关规定,以实施 2020 年批准的第 45-20 号法律。
本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动产担保电子系统(SEGM),并建立动产担保制度、动产担保电子系统、与这些担保相关的执行程序的法律框架,以及动产担保的订立、生效、公布、登记、优先权、执行和与之相关的一切的统一法律制度。.
该法第二条规定,“多米尼加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动产担保应理解为对动产所构成的所有优先权,例如质押、普遍质押、担保权转让、有占有和无占有的质押,或动产担保统一概念下的任何其他权利,因此,本法的规则自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动产担保。”.
行政部门颁布的规章包含了整个流程、SEGM 中使用的术语定义以及用户注册必须遵循的步骤。.
第 11 条规定,工业、商业和中小微企业部 (MICM) 电子动产担保系统管理司将作为该部的一个区域司,与公共管理部 (MAP) 协调设立,负责 SEGM 的管理。.
用户可免费查询SEGM数据库,以确认某个人或事物是否已注册。查询将通过系统电子门户进行,并遵循为此目的编写的手册中概述的步骤。.
该法规加强了该国经商的法律确定性,并将极大地有利于中小企业,因为它将促进流向该行业的信贷,而该行业占该国经济生产链的大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