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II 还调整了用于住房的房产和个人拥有的未开发城市地块的免税金额。.
圣多明各——国内税务总局(DGII)昨日(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发布决议,因通货膨胀调整,提高了符合条件的低成本住房和房地产资产的金额。
税务征收机构在其年度第一项决议(编号 DDG-AR1-2024-00001)中解释说,该措施符合 2011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关于多米尼加共和国抵押贷款市场和信托发展的第 189-11 号法律。.
就此而言,该机构指出,它告知纳税人,由低成本住房信托开发的房屋的最高售价(以便购房者有资格获得奖励)以及免征转让税的价值(包括通过抵押贷款购买的胡安·博斯城项目中的房屋)将于2024年生效。 5,025,380.75.
去年一月,低成本住房的最后一次调整使其增加到 4,852,211.2 比索,DGII 也以通货膨胀为由承担了这一责任。.
该决议解释说,这是“对低成本住房资格的最高价值和胡安·博什城市项目用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免征转让税的价值进行通货膨胀调整”。.
作为法律依据,DGII 引用了 2011 年 7 月 16 日第 189-11 号法律第 129 条(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第 338-21 号法律修订)和 2015 年 9 月 18 日颁布的第 268-15 号法令第 1 条。.
房地产资产
DGII决议第十一节提到了对个人拥有的用于住房的财产和未开发城市地块的免税额进行通货膨胀调整。.
“根据2012年11月13日颁布的《关于加强国家税收能力以实现财政可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第253-12号法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现通知纳税人,2024年个人名下不动产的免税额如下:调整后金额为 9,860,649.00多米尼加比索。”
前一金额为 9,520,861.00 比索,增长了 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