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该公共机构“违反了正当的行政程序”,以及指导国家行政运作的“指导原则”。
摘自《Listín Diario》
圣多明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清算庭在听取了东部机场公司 (SAS) 对公共工程和通信部 (MOPC) 提出的上诉后,撤销了第 007/2020 号决议,该决议下令建造巴瓦罗国际机场。
法院明确指出,该请求的关键点之一是,公共机构 “违反了正当的行政程序”,以及“指导 国家行政运作的原则”。
因此,在研究了各方提出的论点并核实了提交的证据后,法院指出,机场委员会 应该通知 Grupo Abrisa 和 Aeropuerto Internacional de Bávaro, SAS 这两家公司提交的辩护文件,这两家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推广和总投资。
该裁决还指出,机场委员会本应遵守保障东方机场公司 SAS 参与权的行政程序,而它没有这样做,就“侵犯了其辩护权”。.
“鉴于本案的情况,以及本第四庭先前核实的事实,现撤销公共工程和通信部 (MOPC)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第 007/2020 号决议,因为它未能遵守正当程序,破坏了宪法秩序,因此,上诉被接受,”裁决书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