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户是否可以要求外国数字服务公司开具带有税收收据的发票的问题,多米尼加共和国税务局 (DGII) 指出,只要国际服务提供商“不构成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常设机构,则其在多米尼加境内的运营将不受第 254-06 号法令及第 06-21 号一般规则规定的发票手续或任何税务文件的约束”。.
圣多明各——继昨日多米尼加政府公布拟对 Airbnb 和其他产品征税的法规草案后,国内税务总局 (DGII) 发表声明保证,对外国公司提供的数字服务征收的增值税 (ITBIS) 不会直接向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用户收取。
自 2020 年以来,政府一直威胁要对数字服务征税,而这一威胁终于在昨天成为现实。多米尼加共和国信息与基础设施总局 (DGII) 通过其门户网站宣布了“关于对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境内采集并由外国供应商提供的数字服务适用信息技术税收和信息系统 (ITBIS) 的规定”。.
自 2013 年以来,Airbnb 这个风靡全球的支付平台已处理了 3360 亿美元的全球支付,它与亚马逊、谷歌、Netflix、Spotify、滴滴出行、优步、Indriver 等其他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一起被纳入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支付体系。.
监督机构与行政部门法律顾问一起,邀请所有感兴趣的人士就法规草案提出意见、看法和建议,这些意见、看法和建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支持文件”,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 iconsultoriajuridica@consultoria.gov.do;或者提交给多米尼加总统府接待处的法律顾问。.
“对于在线中介服务,如果直接在用户之间促进货物交付或提供基础服务,则位于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用户数量占参与该服务的用户总数的比例(无论用户位于何处)将适用于所获得的总收入,”该文件指出。.
DGII新闻稿
《自由日报》今天刊登了多米尼加共和国税务总局 (DGII) 发布的声明中的信息,该声明阐明了将要实施的机制,并指出,与一些拉丁美洲国家一样,在国外提供数字服务的公司必须通过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特殊机制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工业品和服务转让税 (ITBIS) 的税率为 18%。.
“他们将通过线上方式缴纳税款,通过一份必须在每月 20 日前结算的特别申报表提交 ITBIS,”DGII 就 亚马逊、Expedia、谷歌、Netflix、Spotify、滴滴出行、优步、爱彼迎、Indriver等平台的使用情况提出的征收计划特别指出。
自2020年6月1日起,智利要求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通过在线系统申报增值税(VAT),税率为19%。阿根廷和墨西哥自2018年起、哥伦比亚自2019年起、哥斯达黎加自2020年起也采用了类似的机制。.
对用户而言并非如此。
针对有关多米尼加共和国用户在支付数字服务费用时是否会被直接扣缴税款的问题,多米尼加共和国税务局(DGII)明确表示“不会”。声明中写道:“不会。该法令并未为多米尼加用户使用该服务时指定扣缴义务人。”.
在文本的另一段中,当被问及该税项是在签订数字服务合同时还是在消费时适用时,文本解释说:“国际服务提供商将就其中介服务(佣金)支付ITBIS税。除非这些服务提供商在多米尼加共和国设立常设机构,否则该ITBIS税款不得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境内转嫁或抵销。”.
这种方法在大多数已批准该税种的拉丁美洲国家得到应用,与厄瓜多尔的方法不同,厄瓜多尔直接对用户的信用卡付款征收 12% 的增值税。.
关于用户是否可以要求外国数字服务公司开具带有税收收据的发票的问题,多米尼加共和国税务局(DGII ) 指出,只要国际服务提供商“不构成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常设机构,则其在多米尼加境内的运营将不受第 254-06 号法令及第 06-21 号一般规则规定的发票手续或任何税务文件的约束”。
原因
DGII在声明中用了大量篇幅来解释多米尼加政府为何寻求对外国公司的数字服务征收 ITBIS 税。
该机构解释说:“根据工业化商品和服务转让税的目的地原则,当对国际贸易中的服务和无形商品的消费征税时,该税旨在确保在最终消费或收取发生的税务管辖区内适用该税,从而保持该制度的中立性。”.
另一个原因是税收公平原则。“提供类似服务的多米尼加公司都会缴纳税款。从这个意义上讲,多米尼加税务总局有义务保障和促进税法的公平适用,以确保所有经济部门拥有良好的竞争环境。”.
该规定还明确指出,这些服务不属于ITBIS的豁免范围,“根据税法第344条的规定;因此,税法和第293-11号条例(关于上述税法第三章的适用)的规定适用于这些服务。”.
在解答了有关该项目的问题和疑虑后, DGII 再次呼吁感兴趣的各方通过其网站参与这项倡议的公众咨询,该咨询于昨天开始,将于 3 月 21 日结束。
先前的提案
这是多米尼加政府第三次试图向这些在该国影响力日益增强的外国供应商收费。第一次尝试是在2019年提交的2020年预算案中,当时的总统是多米尼加解放党(PLD)成员达尼洛·梅迪纳。该预算案规定,从2020年开始,将对来自国际平台的数字内容销售征收附加费。然而,由于公众的强烈反对,政府最终撤回了这项措施。.
当时的理由是,一些国家已经推动对 Netflix、Spotify、Airbnb 等在线订阅平台征收税率。.
2020 年预算案是在疫情期间起草的,其中也考虑从 2021 年开始对数字服务征税。该预算案当时指出:“在 2021 财年期间,在多米尼加共和国使用或订购的数字服务将根据 1992 年 5 月 16 日颁布的《多米尼加共和国税法》第 11-92 号及其修正案,按适用税率缴纳相应的税款,无论支持这些服务的服务器或技术平台位于何处。”.
这将是为增加国家收入和应对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影响而实施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
由于当时民众正处于关键时刻,这项倡议再次遭到强烈反对。.
本文根据《Listín Diario》和《Diario Libre》的出版物汇编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