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明各——目前正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审查的“规范房地产中介的法律”草案第 6 条提议,多米尼加房地产市场将由住房、人居和建筑部 (MIVHED) 进行监管。
为此,该立法草案提议设立房地产中介总局,该局隶属于住房和经济发展部 (MIVHED),其首要职责是执行、遵守和控制管理机构赋予的职能及其补充规定,包括实施本法规定的制裁。.
上述条款第 2 款规定,该局作出的决定可以向住房部部长提出上诉,住房部部长是上级机构。.
第七条详细规定了《房地产中介和发展法》的目的:促进有序、高效、透明的房地产市场,确保本法得到遵守,通过对从事房地产中介和管理业务的个人和法人实体进行监管和监督,以及通过核实本法其他规定的遵守情况,来保护购房者、业主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和推广者的权利。.
第八条涉及房地产中介总局的职能:
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导方针,实施适当的房地产中介政策。.
2. 与本法目的相关的不同国家实体建立持续沟通,以便建立机构间合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和有效、透明的推广。.
3. 遵守和执行本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原则、政策和目标的正确实施。.
4. 在登记册中授权和登记房地产中介机构。.
5. 核实是否符合注册要求,并获得房地产市场参与者和所有有意开展房地产中介活动的人员的授权
6. 依法进行干预,暂时中止房地产市场参与者的经营许可证,并撤销其在登记册中的登记。.
7. 监督、检查和审计房地产市场参与者的活动和运营。.
8. 促进房地产中介工作所需知识的培训和更新,以高效地开展工作。.
9. 要求在房地产市场登记册中登记的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必须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10. 要求自然人和非监管实体(包括直接或通过其《房地产中介法》草案、监管机构和监督机构)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当这些实体拥有的数据在部委看来对于履行其职能对上述个人或实体进行的调查是必要的。.
11. 组织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登记册。.
12. 对房地产市场中发现的违反本法的行为的投诉或申诉进行评估、调查和裁决,所有事项均应符合本法条款的规定。.
13. 对违反本法规定的,按照本法及其规章规定的方式予以制裁,但须遵守本法各条的规定。.
14. 要求违反本法规定的个人停止构成违法行为的活动。.
15. 建立并运行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的用户投诉或举报系统;该系统将通过一个委员会运作,该委员会必须有房地产行业的代表,如本法条款所述。.
16. 本法可赋予它的任何其他职能。.
住房、人居和建筑部(MIVHED)的职能载于第9条: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导方针,制定适当的房地产中介政策。.
2. 了解并处理提交给本部门的行政申诉,只要这些申诉属于本部门的管辖范围,包括针对本部门下属各司局与本法目标和实施相关的决定提出的申诉。.
3. 颁布为实施本法及其规章制度所必需的规章、决议、通告和指示;
4. 法律赋予它的任何其他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