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明各——共和国参议院昨日(周三)二读通过了《公共信托法案》,该法案旨在通过法律机构管理公共资源、执行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
该法案现已提交行政部门颁布,在场的 26 名立法委员中,有 18 人投了赞成票。.
该法案于去年二月提交众议院,并以 94 票赞成、4 票反对获得通过。.
该举措遭到了部分民间社会人士和反对党的批评,他们认为该举措违反了其他法律。.
关于该项目,政府当时表示,它寻求建立公共信托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以及管理公共资源和提供、管理或执行公共利益基础设施工程或服务的法律能力。.
该条款规定了任何经授权的公共实体作为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规则和要求,并从法律、会计、财务、行政和问责的角度,指导公共信托在成立、存续和终止时的运作。.
信托是一种合同,委托人通过该合同将某些资产和权利转移给受托人。.
受托人接收这些资产时,必须受到强制性限制,只能执行为实现信托目的所必需的行为,这些资产与其遗产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