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明各—— 4月23日,多米尼加共和国通过了一项规范房地产经纪和虚假广告的法案,该法案提出了该行业最敏感的问题之一:谁将能够真正担任中介,谁又不能?
本周在共和国参议院二读通过的新提案明确规定:第 19 条规定,专业人士提供的与买卖、赠与、交换或任何转移房地产所有权或其使用权和享用权的行为的起草和谈判相关的法律、金融或估价服务,不视为房地产中介服务。
该文件指出:“具有法律毕业生身份的自然人或旨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商业公司,在进行第 18 条所述活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获得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代理机构的授权,并遵守第 3 条的规定。”.
第 3 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房地产
所有者直接进行的房地产销售和营销;专业人士在其职业活动中提供的房地产购置和转让的代理和法律咨询。
同样,由持有代理权的法律代表进行的销售和房地产交易。
对房地产中介的禁令
第22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
- 从事法律未授权的活动。.
- 未经产权登记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核实产权所有权,就进行交易。.
- 将客户的资金或资产用于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 保证客户收益或承担客户损失。.
- 未经客户明确授权而购置房地产。.
- 模拟报价以人为地改变价格。.
- 将自身或相关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
- 收取事先未以书面形式约定的佣金。.
- 推荐高风险交易而不发出警告或提供法律援助。.
- 未经主管机关授权的代理人。.
“如果房地产的产权没有以声称拥有该权利的人的名义在产权证书上确立,或者房产没有划定界限,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客户,并确保签字双方由专业人士(最好是律师)代表,以完成交易,”该文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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