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明各——在参议院做出修改后,众议院于 8 月 5 日星期二通过了《房地产租赁和驱逐法案》,认定参议院的修改并未改变该法案的性质。
众议院议长兼该提案的提出者阿尔弗雷多·帕切科解释说,尽管该法案在参议院经历了一些变化,但它仍然在租户和房东之间保持着平衡。该提案旨在适应该国租赁市场的新需求。
“这项法案是我们向国民议会提交的众多造福多米尼加人民的提案之一。30多年来,多米尼加社会一直呼吁制定租赁法。我们与这里各种政治倾向的人士都进行了交流,”帕切科评论道。.
该倡议旨在规范用于住房、商业或非营利活动的房地产租赁所产生的关系、条件和法律义务。.
该倡议第 2 条详细说明,本法适用于租赁合同,但农村房产、寄宿公寓和旅馆、公园或自由区内根据现行法律运营的公司除外,以及用于旅游或休闲目的的房产租赁(期限不超过 90 天),此外还包括国家出租或租赁的资产以及受特别法律管辖的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规定,经纪佣金由委托出租房屋的一方支付。任何房屋出租的挂牌或要约均推定为由房屋所有者委托或签订合同。关于与租赁协议相关的法律费用的条款规定,这些费用由出租人或其代理人与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平均分担。.
第 8 条还规定,房产租金价格的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房产用于居住,且未明确约定调整,则调整幅度不得超过租金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