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预算中每月增加的一项支出是维护费,该费用分配给居住在多户公寓中的公寓业主,受《公寓法》管辖,该法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可以追溯到 1958 年。.
该法律框架规定,所有居住在共有房产中的居民都必须缴纳固定费用来维护公共区域。第四条规定,就业主而言,每位业主“均有义务按比例分担与公共财产的保护、维护、修理和管理相关的费用”。.
协议还补充道:“除非另有约定,此项出资将根据房产分割后的价值按比例计算,并考虑房产的面积和位置。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房产适用本法时必须登记的出资比例,仅可经所有相关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修改。”.
在我们这样的环境中,通常是中产阶级和中上阶层的建筑,维护费用涵盖以下项目:礼宾服务(在许多建筑中也兼任保安)、水费、垃圾处理费、公共区域的能源费、意外支出、保安人员、行政管理、园艺、燃气费等等。.
在许多公寓楼中,每年会分配两次费用来应对不可预见的事件,因为每月的拨款通常不足以支付建筑物公共区域(如大门、对讲机、灯具、水箱、蓄水池等等)的日常维修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行政工作落到了志愿者身上,他们无偿地完成这项工作,还要应对不讲道理的邻居的鲁莽和不宽容,这些邻居把他们每月必须自掏腰包支付的“负担”归咎于他,而这本是每个人的义务。.
本周,El Inmobiliario 刊登了多项研究,并且还有更多研究即将发布,这些研究概述了这项服务的现状,该服务在建立和谐共处方面造成了诸多麻烦,因为居民通常不知道这是一项法律要求,而其他人即使知道,也忽视了这项义务,从而加重了那些定期且认真履行其责任的人的预算负担。.
想必所有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遇到过那种游手好闲的邻居,他们扰乱社区秩序,让大家的生活节奏乱糟糟的,而且除了游手好闲之外,还特别傲慢自大、长得帅、开着最好的车。哦,对了,还特别难缠。
我亲身经历过这样的现实:一个不负责任的邻居兼房东,两年没付过一分钱房租,而我们其他人却要承受他这种不负责任、不体谅他人、滥用职权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在自己的空间里履行义务,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房租。.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为了一项惠及所有人的服务而扰乱建筑物的宁静。这项服务是建筑物正常运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助于确保投资的长期可持续性,也是那些为我们提供支持的人们(例如,当我们带着杂货来需要帮助时)赖以生存的。请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维护宁静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