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埃斯卡林·波佐
El Inmobiliario
圣多明各——律师曼努埃尔·费尔明表示,该国在私人建设项目监管方面并不存在监管真空,而是不同实体之间的监管和责任分散。
这些声明是在共和国总统路易斯·阿比纳德尔表达立场之后发表的,他断言“对私人工程的强制性监管存在漏洞”。.
在“El Día”节目的一次采访中,这位专家引用了现行法律和法令,这些法律和法令确实赋予了国家权力,可以干预构成公共危险的私人建筑物。.
“我认为声称法律框架存在漏洞是不正确的。恕我直言,我认为这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因为很明显,尽管这些条款看起来很零散,但它们确实存在,”他指出。.
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着手处理第 687-82 号法律,该法律规范建筑物的建造,其第 18 条第 b 款允许关闭危险工程,即使该工程已经完工。.
“这项特权最初由当时的公共工程部负责,但如今,根据创建住房和建筑部的法律规定,以及该法律第160-21号法律第100条将这些权力移交给建筑部的规定,当工程除了不符合最初批准的计划外,还由于结构问题构成危险时,允许完全关闭,”他指出。.
费尔明解释说,根据第 715-01 号法令成立的国家地震评估和基础设施及建筑物脆弱性办公室 (Onesvie) 有权检查存在结构脆弱性的公共和私人建筑物。.
在地方层面,他明确指出,第 675-44 号法律第 31 条允许市政当局宣布建筑物为公共危险,命令拆除该建筑物或宣布该建筑物无法使用。.
他解释说:“市长有权宣布建筑物是否存在公共危险,一旦存在公共危险,就可以下令拆除该建筑物;该法律第 31 条甚至规定,可以宣布私人建筑物无法使用。”.
这位律师还强调,政府有保护生命的基本职能,这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宪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鉴于 Jet Set 酒店悲剧发生后出现的这种情况(该悲剧导致 231 人因屋顶坍塌而丧生),费尔明表示,需要制定“综合立法”,统一和协调公共和私营部门所有现有的建筑物规定。.


